(一)、犯罪嫌疑人王○為,偽造觀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料,年紀輕輕自封董事長,夥同犯嫌父母及南投縣草屯鎮李姓夫婦、許姓助理、及私交30年之平鎮地區許姓女子於九十七年間向桃園地區某婦人鼓吹投資中油標商案有利可圖,只要投資2千萬元,每年就可獲利1千萬元,且中油是國營事業風險低,投資款項均存放國庫,可說一本萬利,王姓主嫌為取信被害人,還特別以電腦偽造數十件中油標案各項證明文件及偽刻中油品行銷事業部、部分地區營業處關防及大印,甚至捏造中油行銷事業部執行長江中羅、處長劉致遠、副總李博文及經辦人多枚印章,幾可亂真,為營造觀石公司投資獲利假像,還偽造有會計師認證之財務報表藉以美化帳面,被害人在嫌犯等人以一搭一唱方式精心佈局下,不疑有他,於短短一年內陸續匯款投資近5600萬元,後來發現匯款過去後總是毫無下文,而王嫌等人卻又不斷畫大餅,遊說再投資加碼台中港營業所及千元油券等標案,保守獲利有40至45﹪利潤云云,因被害人已無資金可投資,嫌犯慫恿被害人找尋其他金主投資,而被害人在半信半疑情形下將匯款紀錄等予親友查證,方知係偽造之匯款紀錄及會計師簽核等,並才警覺可能是遇到詐騙集團,遂於日前向本局偵七隊三組提出報案,全案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蔡正雄指揮偵辦,經過不眠不休佈線追查,迅速鎖定王嫌等人行蹤,於昨(22)日中午並由警方人員喬裝有意投資的土財主,以引蛇出洞方式,將王姓嫌犯及助理許○瑜當場拘捕到案,並於身上起出大批偽造中油標案文件,警方同時持搜索票及拘票兵分多路前往桃園、台中、南投等地緝捕其餘共犯到案,全案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嫌先行解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二)、警方調查發現,王姓主嫌雖然年輕,詐騙手段卻極為高明為了塑造多金形象,出入均以賓士跑車代步,還兼有多名助理陪同,除了精通偽造中油標案文件外,還設有多處高級辦公室來招待訪客,更離譜的是,主嫌還在台中市美術館附近以月租高達新臺幣6萬元租下百坪豪宅,充當『中油招待所』,來招待被騙民眾,或作為舉行公司股東會議場所,另外嫌犯為向被害人行騙,連外祖父過世投資人到場祭拜時,還一再宣稱中油某營業處長跟他私交很好才來拜過剛走。後來經警方向中油總公司逐一查證,才拆穿所有謊言,證實原來全是一場騙局,警方在搜索過程中還發現有偽造之大寮鄉某地號土地權狀,經提示王嫌坦承係其偽造,本來準備用來詐騙被害人投資南部用地興建加油站,幸好被警方及早一步破獲,否則不知有多少民眾還要被騙。(三)、目前初步過濾被詐騙被害人約有10餘人,總金額高達新臺幣2億元,這些被害人中有些是桃園地區國中老師,只為了賺取每借100萬元每月可領1萬5千元紅利(約年息18%),才充當民間金主借錢給王嫌投資各項中油標案,但並不知這些標案都是偽造出來的。(四)、王姓主嫌到案後,直說因為被害人資金往來,連累到父母,真是悔不當初,坦承95年2月間到97年3月間他確實有管道從某廠商處取得價值上千萬元中油油券,憑藉低買高賣賺差價賺了不少錢,他也坦承所有中油資料均係其偽造,但辯稱其父母知其有投資中油標案,但並不知其這些文件係出自其偽造,其父母為幫其發展公司營運或解決債務甚至還以土地、房屋貸款提供近3千萬資金供其使用。王嫌坦承會以假投資中油標案名義向被害人詐騙,實在是源於95年間曾連續2次被詐騙集團以境外投資名義騙走2千多萬,後來自己投資澳門賭場失利,又向地下錢莊舉債,為支付投資金主利息,挖東牆補西牆的結果,沒想到財務漏洞越補越大,才會出此下策,本案除繼續擴大偵辦追查其他在逃共犯,並積極清查是否有更多被害人受騙。本局也呼籲民眾進行任何投資務必睜大眼睛小心求證文件真偽,切莫貪小便宜因小失大。轉載自:http://www.cib.gov.tw/
徵信社,徵信
- Jan 27 Wed 2010 21:41
查獲王○為等七人涉嫌以偽造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標案各項文件及假中油招待所吸金詐騙民眾達新臺幣2億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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